公司破产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公司破产怎么起诉
发布时间:2022-05-13已浏览: 711 人来源:五律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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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破产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企业破产,既不需要仲裁,也不需要起诉,由人民法院制定的管理人组织清偿,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公司破产怎么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哪里?
破产前起诉,你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判决后有可能追回损失的全部。若破产后起诉,待法院对破产企业价值评估清算后,只按所有债权人债权多少以比例予以清偿。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虽然都是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对象不一样。起诉书是向人民法院制作的,而不起诉决定书是向被不起诉人制作的。
外资企业清算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公司发起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发起清算需要以下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作出解散决议;
3、公司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股东资格确认属于什么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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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一、公司破产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
企业破产,既不需要仲裁,也不需要起诉,由人民法院制定的管理人组织清偿,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公司破产怎么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阅读
公司破产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哪里?
破产前起诉,你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判决后有可能追回损失的全部。若破产后起诉,待法院对破产企业价值评估清算后,只按所有债权人债权多少以比例予以清偿。起诉书和不起诉决定书虽然都是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对象不一样。起诉书是向人民法院制作的,而不起诉决定书是向被不起诉人制作的。
外资企业清算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公司发起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发起清算需要以下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作出解散决议;
3、公司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股东资格确认属于什么纠纷?
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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