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1-09-01已浏览: 269 人来源:五律网整理
下面是五律网法学编辑部小五为大家分享“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咨询”一起来学习吧。
❈问题解答
如果你遇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问题,如果自己协商不能解决,一定要找法律咨询律师帮助,那么,通常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有哪些呢?
1、协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诉讼: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
是什么原因引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呢?
1、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引起的纠纷的;
2、买家贷款出现障碍引起的纠纷的;
3、交易税费计算出现误差而产生的纠纷的;
4、由于支付定金而引起的纠纷的;
5、中介费支付引起的纠纷的;
6、因户口问题引起的纠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此可见,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事实诉讼时效有四年。反面解释:如果担保物权人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二年以后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以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不动产纠纷”。不动产纠纷,应当指不动产买卖、不动产抵押、不动产确权、不动产征用和不动产侵权纠纷,该类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猜你感兴趣
关于诉讼材料(证据)有哪些?
1、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产证、产权单。
3、主体变更确认书。
4、过户登记价格确认书。
5、租赁合同。
6、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通知书。
7、按揭贷款合同。
8、、物业管理合同。
9、户口证明、学位证明。
10、买卖双方地址确认书,联系电话。
1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2、买卖双方财产线索证据应。
13、按揭服务协议。
14、中介资金监管协议(定金、交楼保证金)。
15、定金收据。
16、交楼保证金收据。
17、律师函。
18、律师见证书。
19、中介的履约催告函。
20、交易过程中的录音、短信、(电子)邮件。
21、银行资金监管协议(首期款)、银行进账单、存折(卡)。
22、银行冻结监管资金通知书。
23、银行贷款承诺书。
24、公证委托书(赎楼)。
25、赎楼担保融资协议。
26、提前还贷申请表。
27、递件过户回执。
28、税费票据。
29、家私清单。
30、水、电等欠费证明、缴费票据。
31、交楼确认书。
32、钥匙收条。
33、房产价格评估报告、评估费票据。
❈相关问题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新闻发布会,同时向公众发布了8件典型案例。据发布会信息,2015年以来,连云港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纠纷400件。其中2016年受理19件,2017年同比增长了468%;2018年又同比增长了51%;2019年1至9月份,两级法院就已经受理此类案件达100多件。
此外,连云港两级法院今年以来连续举行两场全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法律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到近500人。该院还与连云港市房地产经纪协会以及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召开座谈会,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
同时,连云港中院利用司法公开平台,将典型案件的庭审向全社会进行直播,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现场旁听庭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共抓、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来自:江苏连云港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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