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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法律小知识】常见问题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优点有哪些?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优点主要是有利于保障合同的法律性,使合同有法律保障,不会有人篡改合同条款,减少当事人的合同风险。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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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法律小知识】常见问题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遗产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补偿分割、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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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法律小知识】常见问题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应该打什么电话?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应该打12339。法律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因此一旦发现有人企图危害国家安全的,即可拨打12339举报。《国家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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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法律小知识】常见问题兼并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兼并合同注意事项有:企业合并是企业行为,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自作出兼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兼并时,兼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兼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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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法律小知识】常见问题孩子不到半岁离婚孩子应该归谁?孩子不到半岁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由男方抚养: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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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工伤认定需要什么险?工作状态下发生意外事故时一般都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损伤,甚至直接导致死亡,而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经过有关部门的一系列鉴定就会给与受害者一定的赔付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一般工伤认定需要什么险?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一般工伤认定需要什么险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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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骨骨折工伤鉴定费用谁来出?众所周知,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需要交纳相应的鉴定费用。然而,这个工伤鉴定费用并不一定就是由工伤职工自己承担的,在有些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而有的时候则是由工伤鉴定部门承担。具体什么情况下由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还请各位阅读下文进行了解。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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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5、工伤人员本人在本市...[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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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以及相关程序?对于工伤,一般来说,我们最为关注的就是后续赔偿问题。因为工伤,主要是对劳动者身体上造成一定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以后的学习生活。因此,处理好工伤赔偿问题十分有必要。那么,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以及相关程序?请和365律师小编在文中一同了解。一、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赔偿数额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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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工伤认定30天内条件是什么?在工作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安全,这也是用人单位一直重视的一点,但是意外在所难免有时候就会发生事故,受害者可能会受到严重的身体伤害,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赔付,那南京市工伤认定30天内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认定条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详情]

 
【专题介绍】
深圳工伤索赔律师2
烫伤工伤赔偿如何索要

在劳动者的劳动中,由于工种的限制,有些工作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例如,在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作中就很容易发生烫伤。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烫伤,如何才能获取到相应的工伤赔偿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烫伤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索要工伤赔偿的方法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4、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X光、CT、MR、B超、心电图等报告单(以上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烫伤工伤赔偿首先需要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认定的伤残等级确定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的项目以及相应的具体金额。当然,在申请工伤鉴定和索要工伤赔偿时,都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自己确因工伤致残。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五律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有哪些

由于女性的身体较于男性来说处于弱势,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女性,明文规定了女性的工作条件、环境等。那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都有哪些明文规定能保护女性的合法权利?我国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详细说明。下面请跟五律小编一起学习一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折叠附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根据上文的整理,我们仔细了解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详细内容。了解到国家对于女性职工尤其是孕期妇女的尊重及保护。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犯,五律小编建议您找专业律师咨询,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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