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开庭程序
发布时间:2022-05-11已浏览: 806 人来源:五律网整理
下面是(五律网)法学编辑部小五为大家分享“刑事审判开庭程序”的专业法律知识在线阅读。
对于刑事案件,经过检察院起诉后,法院会开庭进行刑事案件的审理、审判,但在开庭时,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开庭时是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的,那么,刑事审判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五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审判开庭程序1、宣布开庭阶段
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
2、法庭调查阶段
(1)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3、举证和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将犯罪证据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
(2)被告人及律师是否有证据出示
4、法庭辩论阶段
(1)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
(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5、评议、宣判
(1)审判长宣布休庭。
(2)控辩双方向法庭移交证据。
(3)当事人核对笔录、签字。
(4)合议庭成员对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评议。评议秘密进行。
(5)合议庭成员有重大分歧或者不同意合议庭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制作判决书。
(6)继续开庭,宣读判决书。
二、刑事审判的意义在现代法治社会,刑事审判具有维护追诉正当性、保护被告人不受错误追究、保障辩护权等多方面的意义。
1、审判具有维护追诉正当性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承担追诉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这种追诉必须具有正当性,即依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进行。然而,追诉行为本身极具攻击性,易偏离法律程序而侵犯公民权利,从而破坏法律秩序。法院通过审判,排除非法证据,能够起到纠正与遏止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违法行为、维护追诉行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作用,从而维护法治。
2、审判具有保护被告人不受错误追究的意义。检察机关、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指控,只是提出罪与刑的请求。法院通过审理,对检察机关以及自诉人的指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就可以实现定罪量刑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冤枉无辜。
3、审判具有保障辩护权实现的意义。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审判为辩护权的行使提供了平台。只有通过审判,才能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使其获得公正的对待,也才能体现刑事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三、刑事审判特征1、职权性
指刑事案件一经起诉到法院,就产生诉讼系属的法律效力,法院就有义务、有权力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2、亲历性
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以充分听取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
3、其他特征
审判程序启动的被动性;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公开性;公正性;终局性。
以上就是五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刑事审判开庭程序的相关内容,刑事审判开庭时会先核定身份宣布开庭,然后进行法庭调查,再是举证和质证阶段,随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经过一些列的审理之后,最终会进行评议宣判,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五律网专业律师。
hi,五律南昌律师分享“刑事审判开庭程序”的相关文章内容,你学到了吗?
热门话题:刑事案件找关系有用吗
找关系真的有用吗?许多当事人在寻找律师咨询的时候,都会很纠结的一个问题。笔者曾经在办理一个涉黑案件,其中一名被告人因为证据原因没有认定为黑社会组织成员,但是以故意伤害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提起公诉。由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比较好,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们决定给被告人进行认罪认罚程序。
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程序要求被告人签署具结书,具结书上会给出量刑期间或具体刑期。
我们与律师在电话里面沟通了相关事宜,之后我们的领导接到上级机关一名领导打过来的电话问能不能给这个被告人刑罚再轻一点。在看守所签具结书时我问这位律师是不是找关系了,该律师承认了。
由此引申出一个问题,在刑事案件当中找关系到底有没有用?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关系型社会。生活️我们遇到什么事的时候,第一反应都是找关系解决,因为这种方式成本最小。尤其是在政府职能不完善,办事程序比较繁琐,个别公务员工作作风不正的今天,办事最快的方式有可能就是去找关系。
然而就笔者的个人办案感悟而言,在刑事案件中找关系是存在一定风险。简单的来说什么是关系?关系是指有权力的人在不影响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为他人牟取利益的一种行为,而这种行为是有前提的,就是不违背权力人自身利益。
刑事案件牵扯的是罪与非罪,公平和不公平,甚至是生与死的问题,在这个问题面前所谓的关系,有的时候确实起那么点作用,无非就是少判一两个月刑期或者说是案子进程快一点,但绝对不至于把无罪的弄成有罪的,把有罪的都成无罪的。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实践当中也存在颠倒黑白的极端案例,但这样的案例确实是个例,大多数存在于那些落马的官员干涉司法的案件或者政治案件。
能帮的忙一定是顺水人情,政策允许,法律容忍的范围内,社会矛盾已经解决,事情已经基本摆平,基本如此。因为办案人首先要考虑的是自身的责任与安全,尤其是在司法责任终身制实行的当天。
法律语录:
1、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
2、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沈从文
3、法律是讲道理的,而不是讲情面的。——亚里士多德。
4、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
5、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
6、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
7、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莲
